圖為獲得智能網聯汽車路測牌照的自動駕駛汽車。
深圳市14日向騰訊公司核發(fā)了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通知書和臨時行駛車號牌,與該號牌對應的騰訊自動駕駛汽車可以在深圳市指定路段進行道路測試,測試期間必須配備駕駛員和安全員。
《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管理規(guī)范(試行)》已于5月1日起施行。在此背景下,騰訊公司向深圳市相關部門提出了道路測試申請。經評估,騰訊公司作為測試主體符合國家三部委規(guī)定的道路測試基本條件,滿足道路測試的基本要求,深圳市準予核發(fā)道路測試通知書和字樣為“粵B9K60試”的臨時行駛車號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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