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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O組合鹿哈改名(來源:網(wǎng)易娛樂)
網(wǎng)易娛樂8月15日報道? ? 15日,山寨男團ESO組合成員鹿哈發(fā)布一則視頻稱自己將改名為凌達樂(本人真名),并回應為什么會模仿鹿晗。他在視頻中談到,這是他最后一次再叫鹿哈了,并很感謝大家對他們的喜歡以及討厭。在談及為什么要模仿鹿晗時,他先是回顧了自己一路以來的經歷:2016年剛從學校出來,找了第一份工作,每天做不完的流水線(工作),然后還被罵;2017年,給別人洗頭洗了一年,冬天的時候手都快廢掉了;2018年做奶茶服務員,還要負責送外賣,直到拍短視頻被人說像鹿晗,于是他就抓住了這個機會。
鹿哈表示:“哪怕背負所有的罵名也無所謂,那個時候就慢慢走上了模仿的道路,一直到現(xiàn)在。但是我從始至今從來沒有說過鹿哥一句不好,因為我的父母告訴我做人要學會感恩。我挺感謝鹿晗還有他的粉絲,我從來沒有去詆毀過人家,因為我也知道,沒有他們也就沒有今天的我。”
對此,不少網(wǎng)友并不買賬,稱其是怕被告才改名,也有人斥其“四肢健全會賣慘”,“來都來了,怎么也得吃個官司再走吧。”
據(jù)悉,此前曾有律師稱ESO組合的這種模仿行為涉嫌侵權,屬于不正當競爭中的商業(yè)標志混淆行為,或者叫仿冒行為,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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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wǎng)易娛樂8月12日報道? ? 近日,ESO組合引發(fā)山寨爭議,北京市鑫諾律師事務所律師張中輝接受媒體采訪時指出,EXO作為韓國男子流行演唱組合,鹿晗、黃子韜、張藝興等中國明星曾經加盟,在中國公眾尤其是年輕人群體中有一定影響。ESO組合模仿EXO組合的名稱,又模仿鹿晗、王一博、張藝興、林俊杰等流量明星,取名鹿哈、王二博、張藝西、林俊絕等名字,這種模仿行為屬于不正當競爭中的商業(yè)標志混淆行為,或者叫仿冒行為,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根據(jù)反不正當競爭法,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受到不正當競爭行為損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經營者違反法律規(guī)定實施混淆行為的,由監(jiān)督檢查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商品。違法經營額五萬元以上的,可以并處違法經營額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經營額或者違法經營額不足五萬元的,可以并處二十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
據(jù)悉,ESO男團組合是由幾位短視頻創(chuàng)作者通過模仿鹿晗、黃子稻、林俊杰、權志龍等人氣偶像組成的山寨男團,成員包括鹿哈、黃子誠、林俊絕、王二博、易烊干洗等,通過一些自黑的表演方式,在網(wǎng)絡上迅速走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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