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每套房子多寫5平米,小區(qū)有1000套房子,單價1萬元的話,那開發(fā)商就可以多收取5000萬元錢。
從道理層面而言,取消公攤沒啥大問題,但是開發(fā)商表示不贊同,認為取消公攤會導致房價上漲,進而不利于整個房地產市場的穩(wěn)健發(fā)展,開發(fā)商舉了一個例子,原本一套100平米房子價值100萬元,如果取消了30平米的公攤,那么房子的單價將會從1萬元驟升至1.44萬元,整個房地產市場或許都會沸騰起來。
對于公攤取消會引起房價上漲的問題,人民日報在《公攤傷民》一文中批評,房價上漲只是字面意思,總房價并未改變,也沒有增加買房人的負擔,例如原來是200萬元的房子,取消公攤后單價雖然上漲,但是總價格依然是200萬元沒有任何變化。
2019年2月份,住建部在官網發(fā)布《關于等38項建設規(guī)范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在這份文件中,提到了建筑標準依據套內面積作為交易依據,一時間引起了市場的注意,廣大買房人普遍認為這意味著今后公攤真的要取消了。
公攤面積要“全面取消”? 已經買房的人會得到補償?國家回應了來了!
代表國家聲音的央視新聞發(fā)表名為《“公攤面積”要取消了?這事兒沒那么簡單》一文,對于2019年以來人們熱議的“取消公攤”予以回答,文章認為,住建部提出的“套內面積交易”只是建筑標準規(guī)范,而不是房地產買賣市場的規(guī)范,建筑規(guī)范標準和商品市場買賣規(guī)范還有很大的距離,不可同日而語。
可以說,央視新聞的這一則回應,給了市場上關注公攤的人吃了一顆定定心丸,公攤取消并非那么簡單的事情,更不是一朝一夕能完成的,公攤在我國發(fā)展20多年,與房地產建設標準、房地產交易、稅費收取、物業(yè)費等方方面面都掛鉤,如果不把這些事情理順了,那么貿然取消就可能出現(xiàn)很多麻煩事兒。
公攤面積“全面取消”后,買房人會“返還”一筆錢?
為何買房人認為,公攤取消之后,會被返還一筆錢呢?主要是針對因為公攤面積多支付的各項費用,例如一套1000萬元房子,公攤面積花費300萬元;在物業(yè)費方面,每年公攤都要吃掉500至2000元/套房子,還有各種取暖費、稅費等。未來的某一天,住房交易全部按照套內面積計算,那在取消公攤之前買房人因為公攤多給的費用,是否應該合理退還?
有買房人算了一筆賬,這筆需要退還的費用并不低,一個小區(qū)如果有2000戶住房,平均每套住房30平米公攤,買房時房價1萬元/平米,那么開發(fā)商就需要退還2000戶×30平米×1萬元=6億元。
真的能退錢?答案也是否定的。指聞君認為,即便是公攤取消了,也不可能退錢,有3個方面的約束性條件:
第一、根據法不既往的原則,新的制度不能對過去制度下已經發(fā)生的情況重判,已經交過的費用不能再次退回。例如在2020年之前執(zhí)行的是A制度,因為A制度,所以張三需要繳納2000元錢,從2021年1月1日開始,A制度取消了實行B制度,B制度下,張三不需要繳納2000元錢了。張三已經交的10年2000元應該退嗎?并不會。公攤也是同樣的道理。
第二、沒有公攤之后的房價會重新按照總價格核定。例如原本單價1萬元的房子,在取消公攤后可能單價漲到了1.4萬元,總價格100萬元并不會減少或者提升,買房人其實并沒有任何負擔增加,所以對整個房地產市場也將沒有任何影響。另外與房產有關的各項費用應該會重新界定標準和核算口徑,總體不會有所降低,所以對于買房人而言,圍繞房子的開支并不會減少(也不會增加),也就無所謂退還了。
第三、合同的契約精神。買房合同、物業(yè)合同、取暖合同等都具有法律效益,在合同周期內約定的權利、義務、定價規(guī)則,只針對合同周期有效,一旦合同周期結束,那么就意味雙方契約完結。在新的制度下雙方會簽訂新的履行合同,按照新的定價規(guī)則執(zhí)行。
對于取消公攤這件事兒,你怎么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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